关于行政诉讼的咨询

您好。
问大律师,在行政诉讼中,如果被告行政机关他不能提供原告方任何过错证据,那未,我作为原告当事人,还有没有败诉的风险。再问:文化站属什么性质?是否属于行政机关?谢谢您。请给予解答。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6-11-状态:已解决]
何道宽律师的解答:

你好,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义务,以此作为法院判决维持还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一般认为文化站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之一,依法有权行使相关的行政管理权.

我咨询何道宽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海南 海口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行政诉讼 合资合作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何道宽律师 > 何道宽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