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我一同事刚进公司的时候和老板谈好工资是2500元,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他这样没办好那样没办好给扣了500元只发了不2000,到第二个月的时候又已这个借口扣了500元只发了1500元。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还有国家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司罚员工款的一个度(像请假、旷工都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应该扣多少?)?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09-15-状态:未解决]
许子栋律师的解答:
你好:要求和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把报酬工作时间等约定好,一旦违反合同约定可提起劳动仲裁。口头的约定单位一旦否认,对你不利,但单位不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每月工资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