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产如何确定是我个人的私有财产?

我的朋友要用我的名字落户一套房产,但需要办理按揭,按揭款由朋友支付,产权归我,我已结婚,如何才能证明房子的产权是我个人财产?如果因特殊情况部分按揭款朋友没有支付完,而是由我家庭支付,那么如果我和对象离婚,房子的产权如何划分?再者朋友的夫妻关系是复婚,复婚前并没有约定双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那朋友的财产是否是个人私有财产?他的赠与是否有效?还有一个问题是,我现在和对象居住的房子是平房,土地使用证是他母亲的名字,房子由我家和他弟弟家共同居住,请问怎样才能证明这房子的产权有我家的一半,如果能证明我家有一半的产权,这一半的产权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我是否能分割一半的房产?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12-25-状态:未解决]
丁太胜律师的解答:

  您好: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您一方所有的财产,在法律上就属于您的财产。所以如果您要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需要您与朋友之间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在合同里明确约定这套房屋属于您个人所有。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就依据法律规定办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您朋友的赠与是有效的。只是在他们夫妻之间或许会产生纠纷。
  至于说您现在居住的平房,您虽然居住并不意味着您就享有产权。如果这套房屋的产权属于您对象母亲的,那么您就不享有产权了,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了。
  如果您有其他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向我咨询。

                              丁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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