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不在了 我和我女儿有没有权利要求继承我老公的那一份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对象应为交通事故不在了 当初我们结婚的时候买的房子是二手房要五年才能过户 正好在我对象去世一个月后满五年了 他父亲直接把房子过在他自己身上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女儿有没有权利要这个房产权呢 还有他家的老房子和门市房我和我女儿有没有权利要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6-09-状态:未解决]
简连华律师的解答:

要看买房时是在办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如果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你,一半为你老公的遗产,你、你女儿以及你公婆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老房子和门市房属于你老公婚前财产的那一部分作为遗产共同继承。

我咨询简连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简连华律师 > 简连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