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否追回一个月租金

律师:
你好。本人于5月31号与原租客转让一间铺位(铺位是属于社区居委会的)
合同写住是每月15号前交租的。当时我与原租户转让过来是不需要转让费的。只要给回原租户三个月的押金,每个月的租金为:3960元。我现在去居委会交租时,居委会跟我说这铺位5月的租金还没交。(在5月31号去居委会办转让合同时,居委会也没跟我说5月份原租户还没交租。原租户也没跟我说5月份已经到31号还没交租)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找到原租户的话可以追回5月份的租金吗?急!!
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17-状态:未解决]
简连华律师的解答:

要看你们的合同怎么约定的。基本上应该由原承租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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