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劳务问题
我上个月8月份在苏州瑞中电子工作,同月离职。合同上说是每月10号发工资,可今天我去瑞中东门,门卫告诉我要下个礼拜四下午3点在南门领。
我想问下,这样他们算不算拖欠工资?我讲如何在合法的情况下拿到工资?
咨询者:
fa131831
江苏
[
咨询时间:2010-09-10
-
状态:未解决
]
王先龙律师的解答:
无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间发放工资,属于拖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索要工资。
我咨询王先龙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王先龙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王先龙律师
执业机构:
吉林德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吉林 长春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更多王先龙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先龙律师
>
王先龙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