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咋处理
我姐夫于本月15日早6.30骑电动车在自行车道上正常行驶,有一民工从绿化带开口(该口是他们工地上为工人方便通行自己开的,不是正规马路道口)扑出来撞到他身上,两人连车子一起摔倒,随后便报了120,120来后我姐夫便和受伤民工一起去了医院,双方协商没事就回家了,第二天对方报警,事故责任鉴定书,我们负全部责任,请问合理吗?谢谢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0-09-21-状态:未解决]
王先龙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我认为不合理。可以通过法院更正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但不能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事故认定只是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