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劳动关系的三个要件

时间:2009-12-20 23:33:19    文章分类:合同订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是否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了劳动报酬为标志。有些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给认定劳动关系带来了一定难度,造成了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得不到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三个要件。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虽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同时具备三个情况,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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