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负担什么责任呢

我和A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我不能把公司的机密情报交给第三者,同时也不能用于其他的目的,这家A企业以派遣的形式把我派到了另一家B企业去工作,在B企业的工作内容就是为C客户进行软件开发,工作的环境就是利用B企业提供的电脑在B企业进行工作,但是我在工作的过程中,有的时候因为当天的工作完不成,所以我就私自把当天的工作拿回家,在自己的电脑上做完后第二天再拷贝回B企业的电脑上,并且在工作的过程中,把工作中使用到的一些技术文档也拷贝到了自己的电脑上,这些都只是为了工作的目的,并且这些所有拿回家的资料最后看完之后我都删除掉了,并没有和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分享,也没有利用所拿到的资料进行任何的商业活动,现在B企业和C客户发现了这件事情,停止了整个软件的开发,要求我把自己的电脑交给B企业,因为曾经在这个电脑上使用过公司的资料,但是在把我的电脑交给公司的前两个月的过程中,我就已经逐渐把公司的资料从电脑上删掉了,因为工作已经完成了这些资料就不需要了,正好呢在公司要求我交出个人电脑的前几天我还把系统也重装了,当时的想法就是,重装了系统,这些资料也就彻底从电脑里找不到了,因为我也担心以后公司发现这个事情,正好公司几天后就发现了,公司因为从我的个人电脑里什么资料都找不到,因为电脑还重装了,所以以前使用公司资料的电脑环境也看不出来了,公司怀疑我我泄露了公司的数据,刻意把电脑里所有东西都删了,现在公司说我隐藏证据,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我想赔偿责任可能是难免的,除此之外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6-03-状态:未解决]
王臣律师的解答:

你没有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一是你没有利用掌握的商业秘密谋利的动机;二是你没有谋利行为,三是没有对外泄露秘密;四是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泄密。如果违反企业制度存在个人电脑上,只是违反内部制度,不违法,所以没有责任,最多就是公司内部处罚。

我咨询王臣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经济仲裁 网络法律 公司上市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臣律师 > 王臣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