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我的名字,婚前父母首付,婚后父母还贷

2011年父母在远郊购买一套新房(城里房子留给我),因需要贷款,父母年龄过大,合同上用我的名字(房产证至今未下来),每个月都由父母转账还贷。2015年结婚(城里房子改为我与妻子的名字)我俩住,但有次偶然听见岳母与妻子聊天说我父母远郊的房子除首付为婚前财产,后期父母还贷的部分也属于我俩婚后共同财产(远郊的房子已增值3倍),查了些资料大致说虽然说父母转账还贷有证据,但父母还贷部分无法证明是父母自己的因为我的名字,也无法证明赠与我个人还是我与妻子两个人的,写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处说银行贷款的不给公正,我不想因为万一哪天我婚姻的问题造成我父母困扰,我该如何提前规避这个问题,现在又不好直接跟妻子说为了防范她要跟她签什么协议,应该如何做?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7-11-20-状态:已解决]
王臣律师的解答:

跟父母签一个借款还贷的协议,去做一下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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