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28 19:06:09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华兴中国制造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九龙官塘街15-17号中美中心A座12-13楼。法定代表人吴小日,该司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均系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湛江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现更名为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法定代表人郑真爱,该司经理。委托代理人袁日弟、陆云兴,均系该司干部。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龙建森,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