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时间:2010-01-08 15:08:49  作者:李律师  文章分类: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

,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执业机构:宁夏星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宁夏 中卫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私人律师 调解谈判 房产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剑锋律师 > 李剑锋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