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房主延迟1年有余尚未迁出户口,可否起诉要求赔偿

房主有新购房产一处,以其妻子名义购买;另外据说还有一套与他人合买的房屋。
我购买的二手房是2009年12月签的合同,合同上规定:
“出卖人影子啊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5日内将户口迁出。因出卖人自身原因为如期迁出的,向买受人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超过15日未迁出的,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5的违约金”。
我已经催促房主多次,房主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如果起诉了,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支持多少违约金?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23-状态:未解决]
马学英律师的解答:

以对方违约为由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我咨询马学英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同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青海 西宁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马学英律师 > 马学英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