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上课的以外

我的小孩十二岁,上六年级,小孩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与同班同学踢足球时,受到大一年级同学的猛踢攻击,致使小腿双骨折.不能行走.我要咨询的问题以下;
1 关于小孩受伤的责任在于谁.有谁来负责?
2 小孩在看病时所用的医疗费,交通费及在家调养的营养费?
3 小孩从医院回家后在家有父母照顾,严重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问题?
发生地是上海市嘉定区,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1-01-状态:未解决]
郭建华律师的解答:

学生和学校都有责任。学生的责任由其家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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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濮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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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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