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亲遗留住房子女处理协议
您好~!
背景: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军队老干部,生前干休所分给我父亲一套住房,在我父亲离世前军队住房政策有所改变,允许我父购买该住房,之后,军队有关单位与我父签订协议,在住房政策落实后将房屋产权卖于我父,购房时在将扣除我父的军队住房基本住房补贴40万,如钱不够购买住房时在给军队剩余的钱,我父在签订协议时又付2万元的的保证金。但住房完工入住后6年了,相应政策还没有落实下来,也没有获得相应产权。目前我父已经去世,家中一共子妹6个,由于房屋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现通过协商,大家希望由我一人获得此住房,但我需向他人支付相应协议金额。
问题:
1.我和其他子女应该签订怎样的协议,从而保证我在未来军队住房政策落实时,或得该房屋的产权,并且是唯一产权人。
2.由于军队住房政策尚未落实,其他子女无法在协议中向我转让或放弃其名下的继承的房屋产权,那他们能够向我转移什么样的权利。
还请老师给予答复,多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1-04-状态:未解决]
于森律师的解答:
通过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争议房屋因为政策没有落实而没有办理产权,因此,该房屋属于没有办理产权的遗产,这涉及到继承问题,你们之间可以协议继承权的问题,即若要把产权人变更成你一个人的话,只要其他继承人有书面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者说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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