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家单位分的房子请问拆迁时怎么赔偿呢?
我爸爸是中国铁道部的员工,房子是1995年左右分到的,平房2套,每套70个平房,我们那个地方住的全是铁道部的员工,现在那里要造路,要全都拆掉,我想问一下我们能拿到多少补偿呢?是怎么样一个标准?我妈妈说他们按照400元一个平方算,而且我们家只能算一套房子,就是说只有2.8万,那这样的话是不是很不合理呢?我们是在浙江湖州的,请问一下大家具体应该怎么算的,标准时什么
补充提问:
是国家分的房子,是不是要算作公房?那这样的话补偿标准也和其他的补偿标准一样吗?是不是还要开个证明或者手续的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1-22-状态:未解决]
于森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看你房屋产权手续是否齐全,这样能确定你是房屋所有权人还是承租人,你可以要求产权置换,也可以要求货币赔偿,货币赔偿的标准应该参照浙江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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