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
事情概况:于2008年11月15日,我家仓房的产权证被我的侄女借去了,我的侄女拿我的产权证去向别人借20000元钱,由此作为抵押。当时写了借据,借房屋产权证的日期是08.11.15-08.12.15截止。到时间的时候,我的侄女说暂时拿不回来了,说是没还上钱,现在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房产证挂失可以吗???
希望越详细越好!!谢谢,想知道有几种办法解决啊!!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1-23-状态:已解决]
于森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你的侄女未经过你的书面同意,私自拿着你的产权证抵押借款,因为该抵押行为因未办理抵押手续和未经过你的书面同意而无效,因此,你可以去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挂失手续,补办即可,至于抵押债务因未经过你的书面同意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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