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中如何保证个人利益?协商技巧?
你好!
我是重庆市主城区一被要求拆迁的住户,09年12月开始要求在10年1月31日之前迁离!(奖励3万元,过期作废)
1.称危旧房改造,政府征地用于建桥修路
2.评估房价4200,但周边房价已经涨到了8000以上
3.安置房%90都是期房,并且地方偏远,地段差。
4.我的房子是90年代中的楼房,朝南看江,产权证是55平方,实际63平方
5.家中3人,母女皆无工作,父亲一人工作
6.发现拆迁区域中有政府颁发的近现代优秀建筑“大清邮局”等……
要求:最好实物安置(但现出安置房不符合我们的要求,太差)
如果拿钱,一定得45万以上(只能买二手房)
结果:和拆迁办未谈妥!
请教: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要了解什么政策法律文件,搜集什么文字图片资料,如何与拆迁办协商,到底应该和谁协商,有何协商技巧,国家会有新政策出台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1-25-状态:未解决]
于森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看答复如下:
1、开拆迁人拆迁手续是否合法、
2、是否进行了征地公告、拆迁公告。
3、若此拆迁项目是比较大的项目是否进行了听证?有多少拆迁户没有达成协议?若比例超过百分之四十的话,要组织听证。
4、可以对房屋进行评估。
5、可以要求产权置换。
北京于森律师 专业拆迁律师团队 网址:www.yusen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