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芜的耕地能否收回

我们那组有个耕田被政府征收了,拍卖给别人了,中拍后一直空在那五六年了,可现今才开始动工,我们组能不能通过政府把那块地给收回来呢,可不可收回来,作为耕地呢,是这样的,当初我们那组的人也买了那样的地,政府规定是在一年以内建好,可现在他们那现在才动工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30-状态:未解决]
于森律师的解答: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你小组可以要求政府收回由你小组耕种,若不能实现,可以你小组为原告提起诉讼。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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