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赔偿
我父母带着我于1990年从原村迁户到今天的户口所在地(另一市某村),当时父母的花钱办理的户口,村里说可以给落户,但是不给土地,因为父母在镇上做生意,也就没有强要土地,户口就落下了。1997年农村土地改革,父母回村要土地,村里也没给。1999年,我上了大学,户口迁出,现在只有父母的户口在那里。如今这个村子被征地了,该村村民得到了很多赔偿款,可是我父母这样的村民因为没有土地而什么都没有,被定为“空挂户”;后来经过上访镇政府等部门,寻找证据(办理户口的收据、上缴农业税、事业税等收据),证明村民上缴的所有费用我家都有上缴,所以镇政府出了批文,确认我家不属于“空挂户”,却只可以享受6分地待遇,即,所有补偿都按照6分地的标准进行计算.
我们的问题是:
1. 村里至今没有按照镇政府的6分地标准给予赔偿(村里1亩地卖5万元),而且赔偿已经接近尾声,我们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 镇政府给出的6分地待遇是否合理?(市信访办的人说还可以继续再找)可是弱势群体没有太多文化,不知从何做起?我们是否还有这个必要继续申诉?
恳请律师予以指点,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2-27-状态:未解决]
于森律师的解答: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应该予以补偿。你可以直接要求补偿,至于6分的问题,还要看当地的规定。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