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

我们村农村征地拆迁民宅,我和政府已经在拆迁协议上签过字了,乡政府把赔偿金以支票的形式开出,但未交到我手中,现在政府单方面的把支票作废。

现在我咨询的是:现在支票被单方作废了,我与政府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协议已经签订一年零三个月了,政府的赔偿金作废了的话,我也同意赔偿金作废,那我和政府签订的协议可不可以也作废。我可不可以在法律上不承认那个协议。
在政府赔偿没到位的情况下,政府有没有权利拆我的房子??
请专家给予帮助。请专家给予帮助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8-25-状态:已解决]
于森律师的解答:

这涉及到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问题,关键要看所签协议是否有违法之处,或者拆迁人有没有违法的地方。若拆迁协议无效的话,你与政府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话,你没有获得拆迁补偿和安置,政府无权拆你的房子。
参考网站:www.yusenlawyer.net.北京拆迁维权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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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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