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也就是说,镇政府无权拆迁,拆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就是违法拆迁。对于营业用房的补偿主要包括:房屋补偿(由评估报告确定,不得低于市场价值)、搬迁费用、过渡期间的费用、停产、停业的损失等 参考网站:www.yusenlawyer.net 北京征收拆迁维权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