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现在政府要无偿拆除房屋,!?
我家的老房子有20多年了,做买卖也做了十多年,有营业执照10年以上了,但是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现在政府要进行立面改造,说我家房子没有房证属于违章建筑,没有任何理由就是拆除!政府雇佣了一些临时工人员进行拆迁,临时工说今年4、5月份国家出台文件说没有房证无条件拆除。请问真的有这个文件吗?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给予我家补偿啊?????????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9-17-状态:未解决]
于森律师的解答:
拆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若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话,就是违法拆迁。你家的房子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且经营十年以上,属于商业用房即非居住房,拆迁补偿的价格不得低于同区位房屋的市场价值,你可以委托拆迁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拆迁人员以没有房产证就无条件拆除是违法的。
参考网站:www.yusenlawyer.net 北京征收拆迁维权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