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你好,我们家2002年在杨柳镇购买了食品站的三间危房,2008年我们拆除了旧房盖起了三间楼房总面积300平方米门头房,现在我们所住的那片地被开发商买下,当时给我们签订合同的商业局,要我们搬走并说我们没有经过镇政府,建设局,土地上批准盖的,不给我们补偿,要强制执行。我们现在改怎么办,有没有可能让他们给我们拆一补一补门头房。
补充提问:
可是我们没有镇政府,建设局,土地上的批准盖的。
我们也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现在只有房子是我们的
我们还能让他们给补拆一补一补门头房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03-状态:未解决]
于森律师的解答:
本案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首先要看拆迁手续是否合法,再要看房屋的产权手续是否合法?作为被拆迁人对于非居住房屋,可以要求拆迁补偿,并要求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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