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影响:要求男方有房的女性比例大幅度下降

时间:2010-11-25 17:56:23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

11月20日,万人相亲婚恋机构举办了今年第14场大型都市相亲会,虽然不像以往在市中心,但全天仍吸引了近3000位年轻人和他们的父母到场寻缘。
    活动现场,青年男女们仔细地看着“招亲榜”上的相亲资料牌,一点也不害羞,激动而专注。更多的年轻人则拿起笔,把自己的个人情况写下来,主动悬挂,以便让更多的人选择自己。
   “微博情缘”是这次活动的特色项目,很多年轻人拿起手机,转发相亲会的微博,不少“粉丝”在现场相遇,开心地聊了起来。
    择偶条件少了“必须有房”
   文化宫负责登记信息的万人相亲红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这次相亲会上,女方要求男方“必须有房”的情况竟然大比例减少。以往的活动中,有超过95%的女孩在择偶条件上写明“要求男方有房”,而这次活动中,截至当天下午4点,所有300多份女士资料中,明确写着“要求男方有房”的竟然不足一半。
    经过了解,原来这都和上周刚刚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男人有房有什么好的?房子自始至终都是他的,我自己还是一点安全感也没有!不如不要求,还是两个人一起买房比较好。”26岁的苏小姐明显流露出了对新规的不满。
    严先生是个帅气的小伙子,现场颇受女孩子欢迎。“其实我对新的司法解释也不太理解。但如果我将来结婚,即使我出首付,我也会在房产证上写上我和妻子两个人的名字,毕竟这是我们共同的幸福生活。”
   “婚房往往是婚姻得以实现的前提。”资深婚恋专家、万人相亲总经理认为,按照传统习俗,婚恋双方一般由男方置房为多,女方则掏钱用于其他方面。如果这一对夫妻结婚若干年后离婚,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只能抱着孩子离去,这样的话,妇女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他说, 只有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才能有利于婚姻关系、伦理道德和公平法则,“媒体这几天一直在谈论日本的相关规定,或者戏称这是‘离婚法’,其实都是一边倒地反对这项新的司法解释。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由衷地希望,婚姻需要稳定,在高房价的今天,年轻人的婚姻需要全社会来祝福。”
执业机构: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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