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爷爷奶奶共有四个子女,三子一女,女早已出嫁,二子(我爸)早于十年多前去世,大子在三四年前去世,爷爷在两年前去世,奶奶在几个月前去世,我和妈妈一直都是住在爷爷的家了,从我出世到现在,现在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但房产证三女霸着,户口本四子霸着,他们都不在这房子住,大子的女儿和他妈妈在外面租房住,现在三女四子想分这房子,但我妈妈一直都是和奶奶两个人住的,我已经出嫁了,其他人都去世了,四子和三女都不在这里住,他们现在想把我妈妈赶走,想请问下我和我妈妈是否能有继承权或者继续留下房子里住?我妈妈在我爸爸死后一直都没改嫁,一直都是住在这里,几十年了. 另奶奶的丧葬费他们两个已经自己拿了,四子说他是唯一的儿子,所以要放在他那里,他这样是否违法?现在我和大子的女儿能否有继承房子的权利? 奶奶生前的工资存折都在三女手上,奶奶一死她就说全部都用光在奶奶身上了,奶奶每月2千多元退休费,三女和四子每个月都没回来过一次半次,一直都是我妈妈和奶奶两人住在一起,他们现在想把我妈妈赶走,他们霸房子,他们这样算违法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0-09-状态:未解决]
贾成成律师的解答:

你妈有继承权,因为在你父亲去世后,对爷爷奶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的影响。”我国继承法也有类似规定。尽了赡养义务,是指对公、婆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长期侍奉老人,帮助料理生活起居,看病护理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时候,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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