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 2、丧葬费: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X 6月 3、精神抚慰金:5~8万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附:2010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 一、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5.7元。 二、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0234元。 三、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04.3元。 四、2009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55元。 五、2008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363元。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谢谢您贾律师!明天我就要去法庭,有哪些细节要注意,请告知?15155502959 胡成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