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解雇我这个孕妇.我该如何选择公司给出的方案
因为XXX公司的销售组织架构调整.OTC销售岗位撤销.原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现根据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现提出以下方案与你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方案一. 工作岗位调整一 岗位: 医院销售代表
A. 工资: 不变
B. 奖金: 按照该岗位奖金制度进行考核
C. 考勤及管理:按照该岗位相关要求进行考核.每天递交医院拜访情况报告
方案二. 工作岗位调整一 岗位:销售助理内勤协助
A: 工资: 不变
B: 奖金: 按照该岗位奖金制度进行考核
C: 考勤及管理: 按照该岗位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方案三. 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你的岗位调整建议:
请在接到通知后的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XXX公司人力资源部.如届时不同意或不回复.则XXX公司可依法将你退回到本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做待岗处理.你也可以提出其他的解决方案,并向XXX公司提出你的建议
以上为公司函原文
本人签的是三方合同.原职位是OTC销售
我该如何选择?各位法律人士给个建议.感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03-状态:未解决]
贾成成律师的解答:
怀孕期间用工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你自己可以选择一个岗位,不用担心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