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问题

专家:我想咨询关于因租赁产生的纠纷。事件描述:有一块地,其中的一部分租给我用作厂房,已经租赁20多年了,合同还有7~8年到期,但前几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这块地的另一部分租给了另一家企业,关键是另一家企业在租赁合同上把内路的面积也算进去了,这样就导致我只要跨出我厂房的门就到另一家单位的租赁地上,可能是东家的疏忽,与另一家签订合同时没考虑到我们的进出,现在的问题就是另一家手里拿着合同,不让我进出,让我另想办法,重新在别处开门。就这个问题,我有什么合法权益吗? 还是就只能重新凿墙开门? 感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1-06-状态:未解决]
滕月辉律师的解答:

几方协商解决,否则起诉。此地是否可以建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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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捷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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