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权

09年7月我在一家民营企业签订了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没有设立违约金,有些内容上也没有写字)~~!工作期间我们经常强制性的加班,公司制定每天加班要到18:30后才算班费,加班费只以当天的工资除8乘以加班小时来计算(无论节假日都以此计,没有几倍之说),我现在想提出辞职,但公司要求签订3年的合同要提出辞呈后3个月在可以办理离职。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1-06-状态:未解决]
滕月辉律师的解答:

公司做法违法,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补偿,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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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捷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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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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