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一个朋友在广西借了5万元给她的朋友,当时有写了一张欠条,盖了手印,(不过没有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好像他签的名字也跟身份证上不符),还有还款日期,但到了还款日,那人却不还钱,一直躲着,朋友就打电话到他老家,身他的父母说明情况,其父母却说,这是他儿子的事,找他儿子去,不管此事;请问若该人不还钱,要怎么办啊?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可以在厦门提出诉讼吗?还是要回他户口所在地?还是在借款地?
请求帮助,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1-14-状态:未解决]
高洁松律师的解答:
1、欠条具有法律效力; 2、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