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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未续约,仍工作,现在不想做了,有赔偿吗?
合同期满.未续约,仍工作,现在不想做了,有赔偿吗?
合同到期未续工作的期间工资怎么算?
我是否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者:
fa113494
上海
[
咨询时间:2010-01-14
-
状态:未解决
]
高洁松律师的解答: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仍在本单位工作的,视为原劳动合同延续。
2、工资、待遇与原劳动合同约定相同。
3、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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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洁松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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