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

我想离婚,但女方是湖北人,男方是四川人,办结婚证是在湖北办的,现男方愿回湖北,请问我一个可以回湖北办理离婚证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1-18-状态:未解决]
巫许周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不能一个人回湖北办理离婚。《婚姻法》规定:男妇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妇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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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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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经济仲裁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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