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17 21:34:36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杨府房征[2018]6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海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黄方明编辑,内容如有出入,以当地公布的征收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