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8-12 14:10:33 文章分类:事故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问:要是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在执行工作期间,能不能认定工伤。比如自己被交管部门定为全责时,能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答:《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国务院375号令并没有限定责任方。 《北京市实施办法》(市政府140号令)对此规定“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 因此,应依据上述规定到所在区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