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时间:2007-08-12 14:27:00    文章分类:事故赔偿

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2.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执业机构: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取保候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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