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过程中出现事故,该怎么办?

苏老师:
您好!
08年12月,我与30余名同学到血站机采血小板点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经血站工作人员检查,我身体健康并符合献血小板条件,随后在血站工作人员建议下,我选择无偿献血小板。在献血小板回血时,血管破裂,出现休克。(当时医护人员并没有在旁边)血站工作人员之后对我采取了注射肾上腺素的抢救措施,但当时我心脏和头部疼痛特别剧烈,并出现血压升高过多、心率下降过多等情况。第二天下午,我因血压过高,心率过缓到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经诊断,我身体受到了极大伤害,出现Ⅱ级高血压、心率过缓和早搏等症状。住院7天后,症状好转。于是我就出院了。但这一年多以来我的血压仍然高出正常水平,现在为(100、150)。于是我到血站,找相关领导提出让他们出具一个文字方案,如果以后再出现因献血所带来的伤害,血站要一直负责。但血站给我的回复是无法提供文字方案,除非我能证明我现在的高血压是因为献血所造成的。他们还给我提供两个可以解决的方法,一个是以后我再因高血压住院治疗等,他们会报销医药费。两一个就是一次性赔偿来解决。
我想请教一下苏老师,像我这一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维权的办法。另外如果通过法律途径,他们能赔偿的数额大概是多少,还有我有没有权利让他们出具长期的文字承诺。
谢谢苏老师!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1-18-状态:未解决]
曹志存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证明你出现的这些状况是血站采血造成的后果,这些需要一个权威机构的鉴定,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做这些鉴定。其次,对于你所说的一次性赔偿和以后的保障问题,我认为一次性赔偿不会很多,其次,长期的文字承诺估计很难出具,但是如果你以后出现相关问题,只要你能证明在这次献血后没有其他血液感染问题,血站都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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