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23 12:36:31 作者:尹志国律师 文章分类:医疗纠纷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律师提示】
患者死亡,很多时候需要进行尸检才能真正确定死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这也意味着将尸检的最后同意权交给了死者近亲属。死者近亲属拒绝或者拖延尸检签字,因此影响死因判断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大部分死者亲属对尸检比较"忌讳",但是如果准备打医疗纠纷官司,还是要及时(48小时或者冻存7日内)进行尸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