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25 11:07:33 作者:尹志国律师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诉讼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 ,并按照其规定尽可能全面地向本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意见的证据材料等,以下为您提供有关举证指南,供您在诉讼中参考。
1、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须提供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或其它证明。如合同书、协议书、传真件,收条、转帐单, 对方盖章的催款通知书、支票存根、欠条、还款计划、远期支票等。
2、当事人为个人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是法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另须提供被告单位企业存活状态的证明,如工商局机读企业管理查询卡片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