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表(2007年4月1日施行)

时间:2010-02-02 11:58:44    文章分类:法律常识


一、离婚案件:
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二、侵害人身权案件:
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50-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

六、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每件1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50元;

九、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财产案件收费:

· 1万元以下:50元:

· 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2.5%-200元;

· 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2%+300元;

· 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1.5%+1300元;

· 50-100万的部分:标的额×1%+3800元;

· 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9%+4800元;

· 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8%+6800元;

· 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7%+11800元;

· 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6%+21800元;

· 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0.5%+41800元。

十一、案件执行费:

·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 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

·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1.5%-100元;

·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1%+2400元;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0.5%+27400元;

·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0.1%+67400元。

十二、保全费:

·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十三、申请支付令:
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四、申请公示催告:
每件交纳100元;

十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执业机构: 北京兰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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