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律师:生产厂家找不到 消费者维权怎么办(李双余)
时间:2011-05-20 23:29:06 文章分类:律所动态
生产厂家找不到 消费者维权怎么办
2011-04-25 08:45 来源: 访问量: 【大 中 小】【打印】
徐先生的遭遇同样也提醒了我们,类似这样,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厂家联系不到,那么损失该怎么弥补,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该怎样来维护。4月24日上午,热线记者专门咨询了县消费者维权志愿团的李双余律师。
李律师告诉我们,像徐先生这样电瓶车发生火灾后,首先应该做的就是马上拨打119报案。“首先,老百姓要保护好第一现场,一般来说发生火灾的话,要报119,让消防部门来查清电瓶车自燃的一个原因。及时的报警的话,也是为了保全一个诉讼的证据,以便索赔。”
在拿到消防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让消协出面跟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协商处理办法。如果生产厂家已经不在,或者联系不上,那么销售一方有责任赔偿损失。“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商和生产商都是有责任来解决这个事情的。这时他可以找销售的商店,也就是说销售商是第一责任人,”李律师说。
说到这儿,李律师要提醒大家几句,像在购买电瓶车这类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品牌比较知名,信誉比较好的厂家,因为这些厂实力相对比较雄厚,售后服务也较完善。“我们桐庐和其他地区一样,卖电瓶车的商店规模比较小,一般他们赚到钱以后,马上就消失了,就注销了,这样就找不到一个赔偿的地方了。”
另外,李律师还说,大家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一定要记着向对方索取发票和凭证,超市的小票也是可以的,不然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维权就很困难了。“如果发票遗失的话,那么我们就丧失了向销售商索赔的依据,只能直接向厂家要求赔偿,像本案当中,如果厂家倒闭的话,你这个维权的难度就相当大,可能就得不到有效的维护了。”
记者:吴力 贺建高 网络编辑:朱妍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