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时间:2011-06-05 20:32:57  作者:李双余  文章分类:折迁补偿

     1、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考虑了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执行时可根据地区建材差价、房屋新旧程度确定取补偿标准的上限或下限。
    2、房屋按二十四公分砖墙、檐高二点八米计算,高度增减可适当增减补偿费。
    3、房屋有现浇部分或装修标准较高的,取补偿标准的上限。
    4、拆迁人口搬家补助费,以四口人为准,每户五百元,每增加一口增加一百元。
    5、门楼、厨房、厕所、牲畜家禽圈舍等,可根据造价进行补偿。
    6、道路、管线等市政公共设施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二)树木补偿标准
    1、移植树木,在非移植季节,按保留补偿。观赏花卉等按园林部门规定酌情补偿。
    2、经济林不套用本规定。按林业部门规定计算。果园和零星果木不套用经济林补偿标准。
    (三)水井、水渠补偿标准: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的50%补偿。
    3、水渠补偿包括了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通讯、供电线路的补偿标准 
   1、标准按圆锥形砼杆计算,方形砼杆按圆形砼杆补偿费的70%补偿。
    2、补偿费包括电线、配件、拉线和电杆等需用的拆迁费。
    3、电杆占地补偿按每杆三平方米、拉线二平方米计算,铁塔以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占用耕地按年产值的十五倍一次性补偿,占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补偿。
    (五)坟墓补偿标准
    补偿包括迁葬费、料费。
    (六)砖窑补偿标准
    1、砖窑补偿根据窑的容量大小、建窑工程量、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计算。
    2、小型陶型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执业机构:浙江李双余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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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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