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16 08:38:56 文章分类:律所动态
桐庐律师(浙江李双余律师事务所)多年专业交通事故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中伤残鉴定一些经验,与各大鉴定机构法医也建立了良好的咨询渠道。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可行性法律意见,并配合开办,为各种鉴定者提供很大的方便。
为方便广大遭受伤害之苦的当事人,能及时了解自己的伤残等级和鉴定程序,本所自日起,接受发生在桐庐地区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关“伤残鉴定等级”的法律咨询。使您在漫漫的索赔之路的开始,就能了解到自己的实际损失,来决定自己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方式。本所提供的有关于伤残鉴定的法律咨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司法鉴定意见书》也就是人们通说的《伤残鉴定报告》,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最主要、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来源之一,直接决定了伤残后赔付的金额。《司法鉴定意见书》由司法鉴定所受有权机关的委托,根据国家鉴定标准,直接鉴定出有关于发生伤残后的伤残等级级别、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期限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该文件一旦形成,原则上不得更改。
委托程序:
当事人可以开具《鉴定委托书》,带好病历卡、出院小结、X光片及报告、磁共振报告等来我所咨询,我所将根据相关材料,提供咨询意见。本所提供的意见供当事人参考,以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为准。对于复杂、疑难的鉴定,我们会咨询法医后提供咨询意见给您,以让我们的咨询意见更加符合实际结果和真实状况。
本所提供的伤残鉴定咨询服务为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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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双余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