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四个月大协议离婚后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我的宝宝四个月大,正在哺乳期,但是由于经常吵架、生气,母乳就没有了。2010年七月我们协议离婚,婚后宝宝归男方抚养,说好让我看但是现在男方连电话都不接,现在我想孩子,想要回抚养权。男方无工作,都是父母给的,但是父母做工程,有一定积蓄,我无正式工作,都是自己周六日带钢琴课,收入一般在两千多元左右,另外我的父母都是离休干部,退休工资比较高,他们也会帮我带孩子的。我想问我是否可以要回抚养权,把握有多大呢?
补充提问:
补充一下,他几乎没有朋友,在我父母照顾我坐月子时,生气把我父母轰出家门,而且在孩子刚一个月的时候打过我,把我赶出家门,把我的东西都扔出来。我抱着孩子在亲戚家呆了好久。在为了孩子着想的情况下,我委屈求全,但是到孩子第三个月的时候,我们生气,他把家里锁芯换了,这时才一气之下协议离婚。这样我可以要回抚养权吗?现在都不让我看孩子,我很想他,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抚养权呢?
咨询者: 宁夏 [咨询时间:2010-08-02-状态:未解决]
李双余律师的解答: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你们既已协议离婚,想变更抚养权,应当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孩子由谁抚养时,一般考虑双方的综合能力,比如有无固定收入、有无住房、有无不良嗜好等等,总之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你要注意,孩子应当由父母亲自抚养,而不是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如果你没有时间亲自抚养孩子,法院是不会判归你抚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