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的财产分割问题

我与台湾男友共同生活约10年,他过着台湾大陆两边跑的生活。对方在台湾有妻子、一儿一女,女儿32岁,儿子22岁。期间对方一直承诺与台湾妻子离婚,08年我怀孕,在他的要求下为他生下一子。但他始终敷衍,找各种借口不离婚,而且去年他的表妹来天津,亲口告诉我他的老婆现在还在公司管帐,他也根本没想离婚,对我的未来也表示担忧,所以我对和他未来的生活彻底绝望。由于我为儿子的未来担忧,他甚至无耻到让我和他的公司员工假结婚去台湾,因为觉得他太不可信,所以没同意他的要求,导致感情越来越不好。他就想维持现在这样的关系,我不认可,想和他分手他始终纠缠不分手,所以经常吵架,导致经常1、2个月不联系,生活费也不按时支付。由于孩子年幼我不能出去工作,生活非常不稳定,精神也非常抑郁。我现在想和他分手,不想再和他纠缠,想一次性让他支付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他自己经营公司,固定资产大概500万人民币左右,月收入大概20万人民币左右,他的财产都存在他妻子名下,他妻子无业,他们的共同财产约8000万人民币左右,而且他亲口说他觉得我太年轻对我不放心,在他的女儿名下存款500人民币,说如果他有以外,让他女儿把钱寄给我,但是由于他的为人,他的女儿现在已经和他没有来往,很久没有联系了。如果我和他打官司要求一次性支付生活费,我可以得到多少钱,孩子跟他没有做过DNA鉴定,需要什么条件证据?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8-05-状态:未解决]
李双余律师的解答:

你要求他支付抚养费没有错,但是你要求他一次性支付,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他自愿一次性支付,法律当然是允许的。如果他不承认小孩是他的,可以申请法院做DNA鉴定,当然法院是不能强迫他做的,你在起诉前最好有其他相关的证据。

我咨询李双余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李双余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双余律师 > 李双余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