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杀人

我的一个亲戚在09年7月与他妻子离婚,在10年2月在家人的撮合下复婚,女方家人同意,但没办法律手续;在6月份他的妻子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又找了一个对象;后来我的亲戚找到了他的妻子,经过激烈争吵,双方也有厮打情况,后来他在锅炉房拿了一把水果刀,捅了她一刀,一刀毙命;他当时已自首;现在警方涉嫌故意杀人将他拘留。
请问一下各位律师,如在受害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我的亲戚该如何辩护,他该判什么罪?
补充提问:
如果故意杀人成立,该如何量刑;如果故意伤害致死,该如何量刑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06-状态:未解决]
李双余律师的解答:

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受害方的这种过错不是减轻被告人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但本案的发生属于一时冲动,激愤杀人,与案发前存在刻骨仇恨,事先进行预谋的故意杀人有显著区别。故本案被告如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估计不会判死刑。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两罪的最高刑都是死刑,两罪的主观恶性不同,相比较而言,量刑时,故意伤害略轻于故意杀人。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应当会判死缓。

我咨询李双余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李双余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双余律师 > 李双余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