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赔偿责任吗

我于一个月前在下班反回单位的路上,在一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我驾驶的是单位接送工人上下班的班车,对方是二人共驾一辆无证的摩托车,当时造成对方一死一伤,我心里很内疚,感觉很对不起对方家人,但我的经济能力有限,无法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我当时的路线是正常在上下班往返路线,时间也是正常上下班时间,我也没有喝酒,事发地点由于是新路,还没有信号灯,我不知道自己的车速是否违章) 当时交警处理好现场等一切后,给了死者的安葬费和伤者的前期医药费,但是现在单位想不管了,对方打算起诉,请问,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8-31-状态:未解决]
李双余律师的解答:

按照你的陈述,你应该是正在履行职务行为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依法由保险公司和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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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李双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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