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案件被报道(贵州都市报 ) :这160万 算不算公款?

时间:2010-02-19 18:29:27  作者:李向玉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这160万 算不算公款?

 

http://www.gog.com.cn  10-01-29 09:12   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代理的案件被报道,开庭开了一天还没结束,估计还要再开一天:

原凯里市五交化公司经理涉嫌挪用公款案开审

这160万 算不算公款

  金黔在线讯 1月28日,凯里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凯里市五交化公司经理郭飞及该公司会计、财务科长白雪梅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初,凯里市五交化公司在进行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职工安置费用缺口大,时任该公司经理的郭飞找黔东南州华峰办公设备公司、黔东南州华添网络工程公司法人吴桦(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另案移送起诉)“想办法”,吴桦便邀约朋友习杨共同参与市五交化公司的改制问题。

  通过商谈,习杨决定先期投入160万元补充安置资金缺口。2007年1月24日,习杨与时任凯里市五交化公司会计、财务科长的白雪梅一起将160万元款项从习杨账户转入黔东南州华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账户。根据郭飞的安排,白雪梅开据了五交化公司的收款收据交给习杨。

  此后,在2007年1月25日至2月15日期间,郭飞、白雪梅、吴桦3人陆续将160万元取出,由吴桦用于还其个人的借款。

  检察机关还指控,吴桦为感谢郭飞帮助其参与凯里市五交化公司企业改制,先后贿赂郭飞人民币75000元、手机一部、桑塔纳轿车一辆。

  检察机关认为,郭飞、白雪梅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吴桦挪用公款160万元用于归还吴桦个人欠款,情节严重,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3人刑事责任。郭飞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双方就上述160万元项目款是否是公款等问题进行了辩论。被告人郭飞说,当时,习杨等之所以愿意拿出160万元来作为五交化公司的安置款,目的是想在改制成功后优先取得五交化公司一些项目工程的开发权。但是,由于改制项目进展缓慢,习杨想撤资,吴桦则取出来偿还了个人债务。

  就这笔款项的属性,郭飞和白雪梅坚称不是公款。“这款项是习杨的,不是公款。”郭和白二人均如是说,因此他们认为挪用公款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的,请求法院驳回检察机关对这项罪名的指控。

  此案凯里市法院将择期宣判。

作者: 实习生 石建华 本报记者 罗茜  编辑: 李茂 

http://gzdsb.gog.com.cn/system/2010/01/29/0107283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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