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补偿
我弟于2008年1月20日在贵阳与几个不曾相识的人饮酒后谇死在一个与回住处相反方向两三公里的地方,请问现在还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吗?(其实我们一直都认为是他杀,但花几仟元搞的法医签定只是一个高空坠落致死。因为我们太了解他了:一是他对贵阳太熟悉了,不会走错方向的;二是当时我们对他们饮酒当事人的了解时与我们掌握的情况说法不一;三是他当时同去的唯一个同学是先行离开将其留下与几个他之前根本不认识的人一起;四是当晚出事后他的同学也没打过他的电话清问他的情况,因为他们俩个是住在一起的。)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0-01-14-状态:未解决]
李向玉律师的解答:
李向玉律师13628552882回复:
你可以把当时饮酒在场的几个人作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民事赔偿。
刑事问题只有公安立案才有可能去解决问题,从你所提的材料中看并不能看
出有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