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
我的外公是个离休干部,家是安徽利辛县的,二十几岁就离家工作,先后立过好多次战功,最后一次是在朝鲜战场立了三等功。从部队下来以后一直在涡阳县工作,一九八几年离开工作岗位。我妈妈一直跟随父母生活。我外公被当时县委区委安排离休前工作的双庙住。因为家庭生活不好,妈妈被安排当一名民办教师,在1982年我父母被当时的区委安排到当时倒闭的工厂住,并给了一快采地种,现在已经过了好多年。当年房子早就倒塌,我们又从盖了房子,并在周围种了好多树。现在我的外公刚去世不到几个月,当地的镇政府要在这快土地上盖新的镇政府。不知道,我们树和房子能保住吗,我们该怎么办,(还听说最近镇政府又办了土地证)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12-12-状态:未解决]
韩江律师的解答:
如果镇政府需要用地,应当依法对你们的房屋和树进行征收,并支付你们补偿费用。